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來到兒子墳前祭奠,並焚燒了判決書的複印件 新華社發
  圖為:李三仁夫婦與記者湯計(中)含淚相擁
  昨日,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、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,撤銷內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關於呼格吉勒圖案的二審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中院1996年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的一審刑事判決,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。(本報10月31日A31版、11月21日A32版、12月14日A22版曾連續報道)
  昨晨8時30分許,受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委托,該院常務副院長趙建平帶隊來到呼格吉勒圖父母家,將判決書送到二老手中,並深鞠一躬,真誠道歉。趙建平還向二老轉交了院長胡毅峰的個人慰問金3萬元。
  18年前因殺人罪、流氓罪被判處死刑的呼格吉勒圖,這一天終於得以昭雪。
  為兒子奔走申訴長達9年的兩位老人,終於把這一天,給盼來了。
  判決
  三大理由判其無罪
  從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佈再審呼格吉勒圖案,到12月15日宣佈判決結果,總共用了25天。
  內蒙古高院在再審判決中,列舉了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的三個理由:
  其一,犯罪手段供述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。呼格吉勒圖多次有罪供述稱採取卡脖子、捂嘴等犯罪手段與被害人楊某某“後縱膈大面積出血”等屍檢報告內容不符。
  其二,血型鑒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。呼格吉勒圖本人血型為A型,對呼格吉勒圖指甲縫內附著物檢出O型人血,與被害人血型相同。但血型鑒定為種類物鑒定,該鑒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、唯一性,不能證實呼格吉勒圖實施了犯罪行為。
  其三,呼格吉勒圖的有罪供述不穩定,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之處。呼格吉勒圖在偵查、審查起訴和審理階段均曾供稱採取了卡脖子、捂嘴等暴力方式強行猥褻被害人,但又有翻供的情形,有罪供述並不穩定。而且供述中關於楊某某的衣著、身高、髮型、口音等內容與屍檢報告、證人證言之間有諸多不吻合。
  追責
  責任調查已經啟動
  據瞭解,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已經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,就錯案責任問題進行調查。“依法通過調查程序把責任弄清楚,各相關的司法部門把原來案件的辦理情況搞清楚,確定相關人員責任。有錯必糾,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承擔什麼責任。”趙建平對記者說。
 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說:“如果說調查的結果是有人故意枉法,或該註意到的沒有能夠註意到,那肯定要追責的。”
  法律界專家普遍認為,從此案可以看到中國司法糾錯的態度和決心,這也是中國司法機關完善冤假錯案糾正機制的一個重要標誌。錯案改判,無論是堅持疑罪從無理念,還是進一步確立終身追究制度,都將對提升今後的案件審判質量起到重要作用。
  賠償
 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
  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說,呼格吉勒圖案因事實不清,證據不足,被改判無罪,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條件。
 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,受害的公民死亡的,由其繼承人或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提出申請,啟動國家賠償程序。
  內蒙古高院表示,在合議庭送達再審判決書時,已經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告知,在判決生效後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。呼格吉勒圖父母提出申請後,法院將立即啟動國家賠償程序,並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,儘快依法做出賠償決定。
  呼格吉勒圖父母將在與律師商議後,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國家賠償。
  新華社記者為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兄弟撰文——
  朴實的一家要求簡單
  新華社內蒙古分社高級記者湯計,結緣素昧平生的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夫婦。9年來,湯計為呼格案再審奔走呼籲,多篇內參直達中央,推動了案件的再審。他專門撰文,分享了他看到的李三仁夫婦及其家人的朴實。
  婉拒外媒:“這是我們國家的事”
  11月20日,內蒙古高院決定再審呼格案的消息公佈後,國內外媒體記者蜂擁而至。
  依照常理,在法院已經立案再審的節骨眼上,李三仁夫婦借助媒體壯壯聲勢,接受中外記者採訪,吐一吐積壓多年的不快,絕對不會有人說長道短。
  可是,老兩口沒有這樣做,他們只是接受了國內媒體的採訪。對國外媒體記者的採訪要求,李三仁先表示一下感謝,然後便客氣地說:“這是我們國家的事、我們家的事,你們別管了。”至今,李三仁夫婦沒有直接接受過外媒記者的採訪。
  法官詫異:“就這點要求?”
  12月8日是律師提交辯護詞和家長提交訴求的最後時限。12月5日星期五中午,老兩口沒有讓律師代筆,自己商量著寫下了夫妻兩的共同心愿:請求法庭依法公正、公平地判決。
  那天下午,李三仁擠公交車到法院,把這份“訴求”提交到法官手裡。法官王學雷看著這份簡單而又飽含期待的訴求眼睛濕潤了,他詫異地問:“就這點要求?”……
  是的,就這點要求,李三仁夫婦已經盼了9年。
  哥哥希望:“以後不要草率辦案”
  連日來,有關呼格吉勒圖案件的再審消息,不斷在各大網站出現。很多網民跟帖要求問責,要求嚴懲當年的辦案人。尚愛雲對當年辦案人員唯一的氣話是:“我不想看見他們!”
  12月7日,在廣東電視臺錄製一個法治節目時,呼格的哥哥昭力格圖回憶了參加萬人公審大會,目睹弟弟被押赴刑場的慘痛記憶……當年,年僅20周歲的昭力格圖,瞞著父母獨自安葬了弟弟。
  但是,善良的父母孕育了善良的子女。當主持人詢問昭力格圖:如果再審法庭宣判呼格無罪,你的訴求是什麼?昭力格圖說:“希望公、檢、法以後辦案不要草率。”主持人進一步追問,你們沒有別的要求了?沉默了好一陣子,昭力格圖說:“就這些。”
  呼格吉勒圖案對我們的教訓是痛心的,深刻的,(對呼格吉勒圖的父母)對不起。
  ——內蒙古高院常務副院長趙建平
  媽媽當年沒有能力輓救你的生命,是父母一輩子的遺憾和傷痛,希望你能早日轉世,下輩子過得沒有悲傷。媽媽為你祈福。
  ——呼格吉勒圖父母
  呼格吉勒圖案,是我國被執行死刑案件中,因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而改判無罪的第一例。這對類似案件的糾正將具有重要參考意義。
  ——北師大法學副院長宋英輝
  本版文圖均據新華社電
  (原標題:圖文:沉冤十八載 呼格今昭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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